人力资源管理师从事的工作,与以前的人事管理有很大区别,主要是更加专业化。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企业内部主要从事员工招聘选拔、绩效考核、薪酬福利管理、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。国家自2003年开始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,该职业已被国家列为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,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
培训对象
1. 在岗,但未参加过专业的培训,也无资格证书者;
2.希望参加培训转岗位人力资源/HR工作的;
3.在校大中专院校的学生;
培训内容
基础知识:劳动法、劳动经济学、现代企业管理、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、常用法律、职业道德。
专业知识:人力资源规划、员工招聘与配置、绩效考核、薪酬福利管理、激励培训与开发、劳动关系协调等。
培训费用
三级/四级 培训费 1215元 ,教材费、考试费另收。
考试时间
每年两次国家统考,上半年:5月中旬 下半年:11月中旬
颁证机构
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统一考试,鉴定合格者,可获得相应级别的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》,全国通用,终身有效,无需年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