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条件
(一)人力资源管理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;
2、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二)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1、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
2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;
3、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校毕业班学生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4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5、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;
6、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鉴定考核方式
资格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,理论与技能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
方式,考核采用百分制,60分以上为合格。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考试还需进行
综合评审。理论考试为150分钟,技能考核时间为90分钟。
颁证机构
经我校正规培训,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统一考试,鉴定合格者,可获得相应级别的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》,全国通用,终身有效,无需年审。
培训师资
聘用高校著名专业老师讲课,对考试题型分析透彻,讲课思路清晰,特聘职业资格阅卷老师讲解答题技巧,减少失分点,确保通过率。
培训对象
1、企事业单位、独资、合资、民营企业从事或准备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;
2、企业工作中的前台、客服、总务、人事、基层和中高层管理人员。
3、期望于增强应聘竞争力,从事人力工作,在人力岗位上想要提升职场竞争力,获得职位升迁的人士。
4、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规划、员工招聘和选拔、绩效考核、薪酬福利管理、激励、培训与开发、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专业人员,社会其他行业有意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人员。
5、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。
联系人 吴老师
电话 18168736151【微信同号】
QQ 3041480740
地址 太仓市人民南路95号华旭大厦606新科教育